1.1 企业ERP类目:为商家提供企业ERP软件(为代运营商家提供的ERP类型另行规定),功能覆盖电商业务中订单、商品、采购、销售、库存、售后、财务等环节,应包括以下功能:
注:*为可选功能
1.2 客户:服务淘宝商家、天猫商家。
2.1 服务商应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入驻企业ERP类目:
类目名称 |
入驻要求 |
企业ERP |
1、公司企业资质(通过支付宝企业认证),企业注册年限2年以上,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且经营范围包含软件设计与开发等相关内容,非淘宝开放平台/服务市场清退的服务商或其关联方; 2、具备一定的企业规模,产品技术能力较强:企业规模不低于100人,其中技术团队不少于20人且具备一定人数的运营与服务团队; 3、具备ERP系统相关应用开发经验,并能提供ERP类软件著作权、ISO27000/ISO27001体系认证等相关资料; 4、对商家的商品、库存、交易、履约等领域具备较强的产品能力,帮助商家做精细化运营与管理,有行业化深度服务能力和深度服务经验。提供主要服务行业列表、客户数量和服务体量,列举5个及以上标杆客户服务案例,提供至少1个标杆客户实施成功详细案例; 6、提供完善的产品MRD和PRD(如用户分析,产品规划、功能描述、主流程、研发计划、销售目标、企业人员、中长期运营计划等); 7、具备订单全链路监控能力,且须回传订单作业处理相关数据,包含但不限于订单转单、通知配货、库存查询、仓库作业节点等信息; 8、须接入订单处理链路的消费者信息保护方案,对涉及消费者个人信息采取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 9、应用需支持按订单量付费或按周期买断的订购模式,建议采用按订单量付费模式; 10、须完成企业ERP类目下对接的产品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业务等相关改造项目,具体以平台公告或任务中心为准; 11、需缴纳服务市场保证金200,000元。 |
2.2 入驻需明确选择产品类型,不同类型考核标准不同
1)通用型ERP:服务淘宝天猫所有类目的商家。
2)行业ERP:重点服务淘宝天猫单个垂直行业的商家,单个行业订单处理发货量占比≥50%(单个行业订单处理发货量占比:应用在该行业订单处理发货量/应用总订单处理发货量)。
2.3 应用上线审核与运营规范
1)所提供产品必须为B/S架构,不支持C/S客户端产品;
2)应用服务详情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a. 应用功能介绍(场景、功能点);
b. 应用的后台操作说明及帮助教程(图文/视频);
c. 客户成功案例(图文/视频);
d. 售后服务(含售后联系方式及售后处理流程,旺旺保持在线);
3)MRD、PRD应当满足如下要求:
a. 体现功能或行业深度上的创新差异性;
b. 提供完善的MRD和PRD(如用户分析,产品规划、功能描述、主流程、研发计划、客户案例、企业人员等);产品架构及核心产品功能图;客户实施成功案例和行业竞争优势报告;上线运营计划,销售目标等;
4)应用所包含功能需在1.1条范围内,未经平台允许不得使用类目开放接口开发、发布其他功能;
5)通过平台接口获得的数据未经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进行不当披露或使用,对于侵犯平台和任何第三方享有的合法权益的相关功能、服务或行为,平台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
包括企业ERP类目中所有服务商提供的应用,按通用型ERP、行业型ERP分别考核。
1)季度考核:每自然季度为一个季度考核周期,每个自然季度结束后的次月15日统计上一季度的考核数据。
2)通用型ERP考核指标:
单个考核期内服务商及其所有服务应符合如下指标要求,任意一项未达到考核标准即为该考核周期未达标:
周期 |
新增订购和续订商家数 |
日均订单处理发货量 |
季度考核 |
≥30 |
≥1000 |
3)行业型ERP考核指标:
单个考核周期内必须始终保持行业ERP类型标准(单个行业订单处理发货量≥50%),否则自动转为通用型ERP类型,当下考核周期及后续考核周期均按通用型考核指标考核。
单个考核期内服务商及其所有服务应符合如下指标要求,任意一项未达到考核标准即为该考核周期未达标:
周期 |
行业新增订购和续订商家数 |
日均订单处理发货量 |
季度考核 |
≥10 |
≥100 |
连续2次季度考核未达标,将启动清退流程。清退完成之日起180天内不可重新申请入驻。
注:所有考核均排除无效交易数据,如虚假交易等异常交易情况。
新接入应用以首次发布上线时间为准,上线后2个考核周期免考核。
服务商或其发布的服务违规遵循本细则和《淘宝合作伙伴开发协议》、《开放平台基础规范》、《开放平台&聚石塔安全违规行为及处罚规范》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基于违规举证或认定的事实依规执行,但平台有权依据实际违规严重情况从重或减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