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服务商:
因市场管理需要,服务市场拟对《服务市场管理规范》第四章及第九章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第四章新增以下标红内容
第四章服务的发布及订购
4.3禁止发布/订购的功能/服务
4.3.1服务商不得在商家服务市场发布以下服务:
(1)应用的核心功能自应用首次审核上线后,服务商更改应用的功能导致核心功能明显不符合所在类目定义的,具体请参照现有类目标准;4.3.3商家不得通过服务市场订购以下服务,或订购服务后将服务违规使用于以下场景:
(1)通过服务市场订购包含“转单”相关功能的应用后,利用相关功能将其店铺内冷加工糕点订单转发至平台外第三方主体。
(2)通过服务市场订购服务后,将服务应用于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淘宝平台规则的用途。
二、第九章新增以下违规行为项及对应处罚项
9.2违规行为及处理
| 违规类型 |
违规内容 |
扣分 |
处理类型 |
处理周期 |
|
| 服务商基本信息违规 |
服务商添加平台禁止发布的功能/服务 |
服务商违规为商家提供限制功能,例如提供主要服务于冷加工糕点“转单”的相关功能、明知或应知商家存在冷加工糕点订单“转单”等违规行为仍为其提供服务 |
12 |
服务商清退 |
永久不得再入驻 |
淘宝商家服务市场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