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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销工具类目规则

更新时间:2024/08/22 访问次数:1445

第一条 概述
1、【目的及依据】为维护【促销工具 】类目的交易秩序,保障促销工具类目服务订购方、服务商的合法权益,依据
《淘宝平台服务协议》《阿里巴巴商家服务市场服务协议》《淘宝规则》《商家服务市场管理规范》等相关协议和规则,制定本规范。
2、【适用范围】本规范用于规范服务商入驻和退出促销工具类目、在促销工具类目的经营活动及其后果。
3、【效力级别】服务商应当遵守《淘宝平台服务协议》、《阿里巴巴商家服务市场服务协议》、《淘宝规则》、《商家服务市场管理规范》及本规范的相关规定。本规范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本规范执行。

第二条 定义
2.1 促销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产品模块

功能清单

打折促销

打折/减钱、满就送、包邮、组合购、阶梯价、优惠券等

营销互动

关注有礼、评价有礼、幸运抽奖、一键购买等

活动素材

白底图/透明图、批量换主图、主图水印、图片打标、直播挂件、海报制作等

活动推广

短信推广、会员拉新、店铺涨粉等

2.2 面向客户

服务淘宝商家、天猫商家。

第三条 入驻条件

3.1 服务商(开发者)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入驻促销工具类目:

二级类目

入驻要求

促销工具

1、基础促销功能简单累加(包括不限于打折、满送、减钱等)不接入

2、以优惠活动设置为主体模式,包括:打折减钱、满就送、包邮、阶梯价、团购、限购、购物车、优惠券等等优惠相关的多样营销方案设置

3、需要对促销玩法有新的切入点,提倡小而美;
4、鼓励与行业及阿里电商业务相结合的个性化、垂直化的促销方案
5、产品的UI设计以及团队运营能力为运营考评重要指标

3.2 服务及对应应用上线审核与运营规范
1、 必须符合促销工具类目入驻条件及入驻细则, 且同一服务商在促销管理类目下不能重复发布相似度在60%以上的第二款应用。相似度的判断主要通过服务商提交的MRD(或PRD)及申请的接口、UMP元数据、拼装TOOL的功能进行判定。
2、 应用的服务详情至少须包含:
a. 应用的主体功能点(场景、功能点);
b. 应用的后台操作说明及帮助教程(图文/视频)
c. 售后服务说明(含售后联系方式及售后处理流程,旺旺保持在线);
d. 多版本应用须提供多版本功能对比。
3、 满足促销工具类目建议指导价要求,满足服务市场服务上线审核规则
4、 跨类目进出:不允许跨类目转入或转出,如在线上运营期间关于功能改造等产品问题需要更改类目的,需创建新应用走各类目流程接入。

第四条 考核机制

4.1 考核对象

包括促销工具类目中所有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含隐藏、冻结等状态的服务)

4.2 考核说明

1、每自然月为一个考核周期,每个自然月结束后的次月5日统计上个月的考核数据

2、考核时间范围: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在此时间范围内,服务商所有违规行为将被纳入考核范围,并进行累计计算(累计方式见本规范“第4.3.1和4.3.2条 2、考核处理”);

3、所有考核均排除无效交易数据,如虚假交易等异常交易情况;

4、新发布服务商应用以首次发布上线时间为准,上线后3个考核周期免考核。

4.3 考核指标

4.3.1 经营考核

1、考核指标订购商家规模(新增订购和续订商家数)、成交GMV

考核指标

月度订购商家规模

月度成交GMV

具体数值

所在类目前95%

>=5000元

1)所在类目前95%:假设某个类目下有100个应用,那么月度订购商家规模排名前95的应用将被视为达到考核标准

2)单个考核期内服务商及其所有服务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单个应用订购商家规模和成交GMV同时不达标则经营考核不达标

2、考核处理

1)单月考核未达标:警告+新签冻结7天

2)累计两次考核未达标:新签冻结1个月

3)累计三个考核周期未达标:服务冻结,待应用无有效商家授权后,执行服务商清退流程(开放平台删除应用,取消开发者在对应类目创建开发应用、发布应用及服务的权限,且取消后180天内不可重新申请)

4.3.2 服务考核

1、考核指标:服务投诉率、旺旺响应率、应用质量抽检

考核指标

月度服务投诉率

月度旺旺响应率

月度应用质量抽检

具体数值

<=2%

3分钟响应率>=80%

骚扰弹窗<=2次

1)月度服务投诉率:平台判定为服务商责任的月度投诉量/月均有效服务商家数*100%

2)月度旺旺响应率:统计近30天内,每天9:00-19:00旺旺3分钟接待响应率,剔除法定节假日,不剔除周末

3)月度应用质量抽检:平台每月抽检弹窗骚扰,骚扰弹窗包括但不限于于续费、升级等,具体见开放平台生态应用质量管理规范

4)单个考核期内服务商及其所有服务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单个应用服务投诉率、旺旺响应率、应用质量抽检任意一项不达标则服务考核不达标

2、考核处理

1)一个考核周期未达标:警告+新签冻结7天

2)累计两个考核周期未达标:新签冻结1个月

3)累计三个考核周期未达标:服务冻结1个月

第五条 违规处理

服务商或发布的服务违规遵循各市场的行业规范和《商家服务市场管理规范》进行管控。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基于违规举证或服务市场认定的事实依规执行,但服务市场有权依据实际违规严重情况加重或减轻处理力度。

第六条 服务商退市

1、当服务商违反《商家服务市场管理规范》以及各个子类目市场业务规范,被各行业市场处以服务商清退的处罚,则服务市场会根据11.2被动清退原则进行清退处理。
2、服务商以开放平台开发者身份申请淘宝开放平台营销增值接口,具体保证金的缴纳、管理使用和解冻相关要求需遵循开放平台《营销增值接口业务规范》中的保证金部分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 附则

7.1 本规则于2024年6月13日修订,并于2024年7月1日正式生效

7.2 服务商在服务市场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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