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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妈妈营销拍档运营规则》变更公示通知

更新时间:2019/11/22 访问次数:11883

亲爱的服务商:

为了更好地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更切实的保障商家和服务商的合法权益,服务市场将对《阿里妈妈营销拍档运营规则》中,“入驻条件,违规处置等”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具体修订内容详见以下标红文字:

本次规则调整于2019年11月22日公示通知,将于2019年12月1日正式生效。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第二条 阿里妈妈营销拍档准入

(一)入驻条件

业务名称

准入条件

内容/数据营销服务商

1、须是公司性质,且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在卖家服务市场注册时使用的支付宝账号已通过企业支付宝账户实名认证;

3、将申请业务作为独立业务进行开展,且能提供近一年清晰明确的业务规划及过往优秀案例(申请时上传);

4、合作有效期内客户数3家以上,且数据真实;(内容营销协议内容是视频、图文、直播相关等;数据营销协议内容需包含数据分析、数据策略、数据服务相关等);

5、有服务品牌客户的服务商,具备数据银行认证服务商资质优先;

6、不属于卖家服务平台(fuwu.taobao.com)清退过的服务商及其关联公司;

7、资质申请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内容营销服务商冻结保证金2万元,数据营销服务商冻结5万元。

全域营销服务商

1、须是公司性质,且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具有广告代理资质,可开具“广告发布费”发票;

3、代理商在阿里巴巴集团财务层面无逾期、欠款或者其他法律纠纷如版权纠纷等;

4、具备品牌客户,统筹品牌营销资源的服务商以及具备数据营销能力,数据银行官方服务商优先;

5、不属于卖家服务平台(fuwu.taobao.com)清退过的服务商及其关联公司;

6、资质申请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冻结保证金2万元。

 

第五条   阿里妈妈营销拍档违规情节及处理条例

(二)违规情形及处理

大类

小类

实施细则

扣分及处罚

日常经营违规

服务商将服务运营数据进行擅自保存、展示、聚合(比如聚合多个商家店铺数据等)、泄露、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

服务运营数据包括但不限于:

服务运营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会员名、手机号码、地址等个人资料、行业数据、交易数据、接口数据及其他服务使用数据等

12/次,
1
、服务商清退
2
、开发者清退
3
、违规保证金罚没

 

第七条 服务商清退流程
4)保证金解除止付:在同时符合如下条件的情况下,可对保证金解除止付:
A.服务商按前述流程进行配合处理且按时处理完毕所有已签约用户的问题(包括退还用户服务费、处理完结客诉)并经淘宝平台认可;

B.淘宝平台给服务商发送清退通知邮件已满90个自然日。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谢您对商家服务市场的支持与关注!

 

阿里巴巴 商家服务市场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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