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服务商:
为了更好地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更切实的保障商家和服务商的合法权益,服务市场将对《服务市场管理规范》评价规则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本次规则调整于2018年9月25日公示通知,将于2018年10月8日正式生效。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第七章 评价 7.1、用户可在服务中心对已订购的服务进行评分、评论。记分规则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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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 |
调整后 |
1)评价维度
2)综合评分(免费版的服务没有综合评分)
6)有效评价:1个卖家信用及以上的用户,订购付费服务的评价作为有效评价计入综合评分。 7)分值计算 今日综合评分=昨日综合评分*0.95+今日所有用用户评价综合评分平均值*0.05 (应用的有效评价数不同,会按不同权重计算)。 |
1)评价维度 服务描述相符(功能及服务是否如宣传一致) 服务效果(工具及服务是否对店铺产生实际作用,及是否高效可用) 服务效率(售后交付、服务、响应速度等) 注:原部分业务下评价指标不足三个的,将统一为三个DSR指标,默认数据为0分 2)综合评分(免费版的服务没有综合评分) 3) 默认综合得分:0分; 4) 综合评分=(服务描述得分+服务效果得分+服务效率得分)/3;
6)商家进行评价时间限制: 基础IT类服务——订购生效7天后才可以评价 装修市场——订购生效超过15天的不允许评价 按周期型销售的,每月允许评价一次,评价完成后一周内有一次修改机会 7)有效评价:订购付费服务的评价作为有效评价计入综合评分。 8)分值计算 计分逻辑为近180天平均值。(180天以前的评价分值不会被计入,近180天评价数据为空的按0分计入) |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谢您对商家服务市场的支持与关注!
阿里巴巴 商家服务市场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