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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服务市场管理规范

更新时间:2018/12/18 访问次数:27764

第一条 概述

1.1、【目的及依据】为维护商家服务市场知识产权服务子市场(以下简称“知识产权服务市场”)的交易秩序,保障知识产权服务市场服务订购方及服务商的合法权益,依据《淘宝平台服务协议》、《阿里巴巴商家服务市场服务协议》、《淘宝规则》、《商家服务市场管理规范》等相关协议和规则(“商家服务市场的协议与规则”) ,制定本规范。

1.2、【适用范围】 本规范用于规范服务商入驻和退出知识产权类目、在知识产权类目中的经营活动及其后果。

1.3、【效力级别】本规范是商家服务市场协议与规则的有效补充。本规范有特殊规定的,按照本规范执行,未有规定的,依据商家服务市场协议与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定义

2.1、知识产权服务市场: 是阿里巴巴面向广大知识产权服务需求方(平台商家、知识产权权利人及任何需要订购知识产权服务的第三方)的多端、多角色的一站式协同工作平台,其核心是为广大知识产权服务需求方整合并提供各类知识产权服务, 进而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高知识产权的商业转化能力,鼓励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应用的整体水平。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包含知识产权类目下的商标服务、版权服务、专利服务、电子存证服务、品牌维权保护服务、知识产权司法服务等知识产权相关类目服务。

2.2、知识产权服务需求方(“用户” ):指使用知识产权服务市场或通过知识产权服务市场订购应用的单位或个人,包括平台商家、知识产权权利人及任何需要订购知识产权服务的第三方。

2.3、知识产权服务市场服务商(“服务商”):指通过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发布并在线销售知识产权类目产品和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三条 入驻条件与类目划分

3.1需遵守并满足《商家服务市场管理规范》第三章服务商入驻条件。

3.2除此之外,入驻知识产权服务市场,服务商需要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一)账号需要绑定服务商实名认证的企业支付宝账号;

(二)服务商为企业资质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且其经营范围应满足对应类目要求;服务商为个体工商户资质的,需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且其经营范围应满足对应类目要求;

(三)服务商认证的公司名称须与提交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完全一致;服务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其认证名称须与提交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名称完全一致。服务商在入驻时及在服务市场提供产品及服务时都必须处于有效存续状态,不存在任何影响其正常经营的状况出现(比如破产清算、重大诉讼当中);

(四)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公司人数20人以上。特别地, 服务于知识产权服务市场的线上团队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必须包含总接口人1名、可以提供技术对接的IT人员、2名以上客服咨询团队。相关人员变更时,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提交变更通知。

(五)有专职的运营支持服务团队,并能提供团队资质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团队人员构成、团队专业能力和服务管理能力,以及具备的行业和领域优势);

(六)能提供服务过的具有代表性的客户名单和服务案例,满足至少有3家国内外大中型客户服务案例。

(五)签署并遵守《阿里巴巴商家服务市场服务协议》;

(六)签署并遵守《阿里巴巴商家服务市场保证金协议》并按照附件《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具体入驻类目要求》的规定缴纳保证金;

(七)遵守《服务市场的安全违规处理规范》;

(八)对申请入驻特定类目服务商,需满足附件一《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具体入驻类目要求》。

第四条 服务规范

4.1、服务商应保证在工作日的正常在线工作时间,一般情况下为09:00-18:00,工作时间内,用户咨询的响应时间应保证在30分钟以内。用户发起服务订单后,服务商需在收到服务订单24小时内响应是否承接该服务,如该服务确认不承接则交易终止。非工作日内需要建立有效咨询方式,确保咨询有效转化。

4.2、用户提交申请服务,服务商可以选择是否承接。服务商选择承接后,用户支付完成后该笔交易生效,服务商无法定或者约定的理由不得拒绝履行服务。

4.3、服务商与订购方就其已发布的服务达成购买意向后,不得引导订购方在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外进行交易,不得以任何手段规避在知识产权服务市场的线上交易流程。 

4.4、服务商应做好咨询应答服务,告知用户从接待至交付的整个流程,并与用户确认交付时间、计费方式、费用等服务细节。服务商应按与用户约定的时间准时交付服务结果,经服务商与用户协商延期的除外。

4.5、服务商向用户交付的服务结果中不得含有服务商或第三方的任何宣传或广告或其他与服务无关的任何信息。

4.6、服务商向用户履行服务的过程,应当由入驻的服务商主体承接,未经用户书面许可,不得随意转包服务或以与第三方合作的方式提供服务,否则对服务商按“第九条违规处罚“内容进行违规处理。

第五条 数据安全

5.1、为保护用户及阿里巴巴的数据安全,服务商应遵守附件二《知识产权服务市场数据安全管理规范》。服务商不得将其通过阿里巴巴提供的数据接口和权限或者其它渠道获取的用户数据或其他开放平台数据用于交易、披露、提供给第三方或用于与用户及阿里巴巴约定的商品或者服务之外的用途。

5.2、服务商需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反馈服务状态及时更新,及时履约,并确认返回数据的准确性。

第六条  商品发布规范

服务商除须遵守《淘宝规则》、《商家服务市场管理规范》中关于商品、信息发布的相关规定外,还须遵循以下服务发布要求:

6.1、发布商品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实际服务内容保持一致,应当对可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结果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真实、准确、完整的描述;所有知识产权服务及衍生服务,需通过指定类目发布:

服务类目

发布服务内容

商标类型服务

商标检索、商标申请、商标许可、商标转让、商标续展商标行政案件、商标诉讼案件、其他类型商标案件、等商标类型业务;

版权类型服务

版权登记、数字作品版权登记(DCI)、版权行政案件、版权诉讼案件等版权类型业务;

专利类型服务

专利检索、专利申请、专利撰写、专利申请疑难化解服务(如答复OA审查意见等)、专利转让、专利许可、专利年费缴纳、专利无效、专利行政案件、专利诉讼案件等专利业务;

电子存证服务

知识产权存证、网页证据固定等电子存证类服务;

品牌维权保护服务

线上线下品牌保护业务、购买鉴定、民事诉讼、在线品牌保护评估等品牌保护类服务;

知识产权司法服务

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知识产权刑事诉讼、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仲裁、知识产权法律咨询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服务;

6.2、不得发布《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中列明的禁限售信息;

6.3、不得发布广告信息,不得发布与服务无关的服务项目或信息内容;

6.4、商品详情页需符合以下要求:

(1)产品主图应为浅底,无水印、非牛皮藓图片、不存在图片侵权问题;

(2)商品详情中需包含服务商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资格证明(须附上服务商的营业执照等资质图片,允许部分敏感信息脱敏展示);

(3)商品详情中需包含用户从接单到交付的整个环节流程详解(可参照商家服务市场企业管理服务类目提供的参考模板或自行设计);

(4)发布的商品的标题、主图、详情内容须统一,不得出现标题是A公司/服务,主图或详描是B公司/服务(如,标题是商标注册,主图中的文字是财务代办);

6.5、应当对可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质量,以及服务报酬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真实、准确、完整的描述;

6.6、发布的服务或信息内容中不得使用“唯一”、“最优”、”超级”等夸大宣传或过度承诺的用语;

6.7、不得出现或含有外部链接(指所有非taobao.com域名下的链接)或其他可直接跳转到第三方网站的功能,不得出现第三方网站的标识;

6.8、不得发布虚假/无效服务信息,或者有诱导性质的虚假内容;

6.9、服务商需与用户签订合同约定双方行为,并在系统上传服务协议。服务协议中需要对承诺的服务效果进行详细约定。

第七条 服务监督标准

7.1、服务市场会不定期对于类目中的服务商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为类目中服务商数量的10%,抽查项如下:服务商的商品价格是否严重低于平均市场价且服务商无法提出合理理由;

7.2、服务商是否做好咨询应答服务,是否告知用户从接待至交付的整个流程,是否与用户确认如交付时间、服务进度、费用等细节;

7.3、服务商反馈的数据时间,

7.4、用户咨询时,响应时长是否在30分钟以内;

7.5、是否在非工作日期间提供其他咨询方式确保用户咨询响应;

7.6、是否为用户保守商业秘密;

7.7、若产生投诉,服务商是否积极配合处理。

对于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服务市场有权要求服务商进行整改,服务商不予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服务市场有权对服务商做清退处理。

第八条 知识产权与保密信息

8.1、服务商除需严格遵守《阿里巴巴商家服务市场服务协议》中第九条关于知识产权的规定,鉴于知识产权服务市场的特殊性,服务商在向用户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所获取的用户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模式和商业计划,计算机程序,源代码,运算法则,员工、专家、客户和潜在客户的名单及产品,方法,方式,步骤,创意,发明(无论是否取得专利),不限传达方式及是否为草稿或最终确认稿,均为用户所有的秘密信息,服务商除应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外,还不得在未取得用户的许可下,将获取的上述信息申请、注册、登记成为服务商自己的知识产权或者提供给第三方进行相应的知识产权申请、注册、登记。

第九条 规范的生效和变更

9.1、服务商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阿里巴巴商家服务市场服务协议》,即表示服务商同意接受本规范的全部约定内容。

9.2、本规范内容包括正文、附件。阿里巴巴有权以修改、更新等方式不时调整本规范和相关附件的内容,相关内容将公布于网站上或以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站内信、短信、电子邮件、传真等)通知您。除非您明示并通知阿里巴巴不愿接受调整后的内容,否则调整后的内容将于公布之日或通知另行指定的日期开始生效。

第十条 违规处理

10.1、服务商需遵循《服务市场的安全违规处理规范》在商家服务市场展开经营活动,就其在阿里巴巴旗下各平台如阿里巴巴知识产权保护平台上存在恶意投诉等违规行为的,服务市场有权依据违规情况作出处罚。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基于违规举证或认定的事实依规执行,但服务市场有权依据实际违规严重情况加重或减轻处理力度。

10.2、服务商应积极解决各类用户投诉,应积极主动与用户沟通,且应在用户向服务商投诉后2个工作日内提供解决方案或给予解决。

10.3、已入驻服务商发布及承接服务过程中,除依据《服务市场的安全违规处理规范》,如有下述违规情形,也将视为违规并做处理。具体违规内容为:

违规类型

违规性质

违规内容

扣分

处理类型

处理周期

引导线下交易

严重违规

服务商已在服务市场发布商品,引导用户通过线下方式交易;

12

服务商清退

永久不得再入驻

服务转包

严重违规

未经用户授权转包服务或以与第三方合作的方式提供服务;

12

服务商清退

永久不得再入驻

客服工作时间响应

违规

客服团队在工作时间回复应答时间超过12小时;

1

服务冻结

 

3天

滥发

违规

未按指定类目发布相关服务

1

服务冻结

5天

10.4、服务市场有权按照服务约定及《服务市场争议处理规则》处理用户与服务商之间产生的纠纷。

第十一条 服务商退出

11.1、服务商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可依据服务市场“主动退出”条款要求,主动退出相关服务。

11.2、知识产权类目相关服务商需要接受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服务效果的考核,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1)服务能力:完成年度GMV预算目标、大型企业服务数量等;

2)服务质量:DSR大于4.5、无小二介入投诉、无多次无理由交易终止(十次以上)、无多次违规(违规处罚五次以上)等;

3)服务效果:复购率大于10%、服务响应速度;

4)积极参与平台各项营销活动、协助平台完成创新项目及培训会发布会等活动;

综合评分不符合标准,均依据“被动清退原则”处理。10.3当服务商违反《商家服务市场管理规范》以及各行业市场业务规范,被各行业市场处以服务商清退的处罚,服务市场会根据“被动清退原则”(https://www.taobao.com/markets/fuwu/guizexiangqingye?spm=a21e2.8111787.376311.17.bZvoKA&cid=999999&tag=self)进行清退处理。

 

 

附件一:《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具体入驻类目要求》

资质

含有类目

准入条件

保证金

商标确权服务

商标注册

商标检索评估

商标障碍化解

变更申请

1、     公司成立8年以上或其控股公司专职从事知识产权相关服务从业经验8年以上,入驻主体为企业用户
2、公司注册资本500万以上
3、员工人数在1000人以上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备“商标代理”服务项目
5、知识产权从业经验10年以上
6、服务领域超过3个(列举实际案例)
7、为世界五百强企业提供商标服务经验,具备大型客户服务经验(列举实际案例3例以上,需包含海外企业其他语种的服务案例)
8、具备专业开发人员

9、具备商标代理人资质证书资质人员5名以上

10、参与过阿里巴巴集团战略性合作项目的优先

20

版权确权服务

版权登记

版权关联服务

1、     公司成立8年以上,入驻主体为企业用户
2、公司注册资本500万以上
3、员工人数在1000人以上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备“版权代理、软件的登记代理”等服务项目
5、知识产权从业经验10年以上
6、服务领域超过3个(列举实际案例)
7、为世界五百强企业提供版权确权服务经验,具备大型客户服务经验(列举实际案例3例以上,需包含海外企业其他语种的服务案例)
8、具备专业开发人员

9、参与过阿里巴巴集团战略性合作项目的优先

10

电子存证保护服务

知识产权存证

电子证据固化保全

1、     公司成立五年以上,认定主体为企业用户
2、公司注册资本50万以上
3、员工人数在100人以上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备“公证咨询”服务项目
5、提供与公证处合作授权声明文件(授权应在有效期内)
6、具备专业开发人员
7、存证从业经验10年以上

8、参与过阿里巴巴集团战略性合作项目的优先

10

专利确权服务

专利检索评估

专利撰写

专利申请

专利障碍化解

专利关联服务

1、公司成立8以上或其控股公司专职从事知识产权相关服务从业经验10年以上,入驻主体为企业用户
2、公司注册资本500万以上
3、员工人数在1000人以上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备“专利代理”服务项目
5、知识产权从业经验10年以上
6、服务领域超过3个(列举实际案例)
7、为世界五百强企业提供专利确权服务经验,具备大型客户服务经验(列举实际案例3例以上,需包含海外企业其他语种的服务案例)
8、具备专业开发人员提供技术支持

9、具备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执业人员20名以上

10、参与过阿里巴巴集团战略性合作项目的优先

10

知识产权司法服务

知识产权民事诉讼

知识产权刑事诉讼

知识产权刑事诉讼

知识产权法律咨询

1、公司成立8以上或其控股公司专职从事知识产权相关服务从业经验10年以上,入驻主体为企业用户
2、公司注册资本500万以上
3、员工人数在1000人以上
4、持有的是司法行政机关下发的执业许可证
5、知识产权从业经验10年以上
6、具备律师资格证书从业人员30名以上
7、为世界五百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司法服务经验,具备大型客户服务经验(列举实际案例3例以上)
8、具备专业开发人员提供技术支持

9、服务领域超过3个(列举实际案例)

10、参与过阿里巴巴集团战略性合作项目的优先

10

品牌维权保护服务

线上品牌维权服务

1、公司成立8以上或其控股公司专职从事知识产权相关服务从业经验10年以上,入驻主体为企业用户
2、公司注册资本500万以上
3、员工人数在1000人以上
4、为世界五百强企业提供品牌维权保护服务

5、具备专业开发人员提供技术支持

6、参与过阿里巴巴集团战略性合作项目的优先

30

附件二:《知识产权服务市场数据安全管理规范》

1.服务商成功入驻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后,淘宝将根据您的登录账户和密码确认您的身份;开通知识产权服务市场服务的账户仅限于服务商自身使用,服务商不得将该账户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出租、出借、泄露、披露等。您应妥善保管账户和密码,并对使用该账户和密码所进行的一切行为承担全部责任。您承诺在密码或账户遭到未获授权的使用,或者发生其他安全问题时,将立即通知淘宝,且您同意并确认,除非因淘宝过错导致账户被盗,淘宝不对上述情形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遗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2.服务商声明并保证其使用知识产权服务市场服务过程中遵守如下要求:

(1)不复制、模仿、修改、篡改、翻译、改编、出借、出售、转许可、在信息网络上传播或转让知识产权服务市场服务和/或相关软件,也不得逆向工程、反汇编、反编译、分解拆卸或试图以其他方式发现知识产权服务市场服务/软件的源代码,或者在未经明确允许的情况下创作衍生作品;  

(2)不分发、销售、转销、租赁、许可、再许可或通过其他方式将知识产权服务市场或任何用户信息提供给第三方(包括以任何方式存储知识产权服务市场或用户信息致使第三方能够访问);

(3)不从事避开或修改淘宝数据统计工具的行为;

(4)不发送和储存带有病毒的、蠕虫的、木马和其他有害的计算机代码、文件、脚本和程序;

(5)不利用淘宝提供的资源和服务上传、下载、储存、发布任何违法违规、侵权、淫秽、色情、不道德、欺诈、诽谤(包括商业诽谤)、非法恐吓或非法骚扰等信息或内容,不为他人发布该等信息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设置URL、BANNER链接等);

(6)不侵犯淘宝和/或其关联公司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7)如知识产权服务市场服务涉及第三方软件之许可使用的,您同意遵守相关的许可协议的约束;

(8)不从事其他违法、违规或不恰当的行为。

3.服务商声明并保证其在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开发、发布的应用及内容符合如下要求:

(1)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不会有任何淫秽、色情、不道德、欺诈、诽谤(包括商业诽谤)、非法恐吓或非法骚扰的内容;

(2)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享有的合法权利或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知识产权等;

(3)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 (包括但不限于关于规范互联网站、互联网信息、不正当竞争的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

(4)不会含有任何类型的恶意计算机程序、病毒;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或企图干扰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其他服务商应用或其任何部分或功能的正常运行;

(5)不会直接或间接与下述各项内容链接:任何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所禁止的商品或服务;或 b.无权链接或包含的商品或服务。

4.服务商开发、发布的应用需要收集或使用用户数据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服务商必须事先获得用户的同意,且应当告知用户相关数据收集的目的、范围及使用方式,保障用户知情权;

(2)服务商不得请求、收集、索取或以其他方式从任何用户那里获取对淘宝账户、密码或其他身份验证凭据的访问权;不得为任何用户自动登录到淘宝网站提供代理身份验证凭据;不得提供“跟踪”功能,包括但不限于识别其他用户在服务商应用档案文件页上查看或操作;

(3)服务商不得利用其他服务商的相关权限获取淘宝平台用户数据;

(4)服务商应当仅获取为用户提供特定服务目的而必要的数据,服务商在特定服务中收集的用户数据仅可以在该特定服务中使用,不得将收集的用户数据转移或使用在该特定服务之外, 不得将用户数据出售、转让或用于特定服务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

(5)服务商应当向用户提供修改、删除用户数据的方式,确保用户要求删除其用户数据时可通过该方式自行操作完成,并确保相关数据被完全删除;

(6)淘宝有权限制或阻止服务商获取用户数据及知识产权服务市场运营数据,有权自主决定相关数据的保存期限;如淘宝认为服务商使用用户数据的方式、数据收集的目的或收集的范围有可能损害用户体验、侵犯用户权益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淘宝有权要求服务商立即删除相关数据并不得再以该方式使用或再行收集该等数据;

(7)一旦用户退订或停止使用服务商的服务,服务商必须立即删除从该用户处获取的全部数据;且淘宝有权基于数据安全的考虑不经通知径行做出删除数据的处理措施。

5.服务商同意知识产权服务市场运营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注册信息、用户针对服务商服务的使用数据)的全部权利均归属淘宝。服务商承诺在未经淘宝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得为任何目的擅自保存、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前述运营数据;如经淘宝书面同意服务商可以使用平台运营数据的,其行为应当同时符合本协议第5条的约定。

6.服务商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的约定非法获取或不当使用相关数据的,淘宝有权采取直接终止本协议、删除服务商已获取的相关数据、下架服务等措施,且前述措施可以合并使用;服务商应当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并对淘宝、用户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7.服务商同意接收来自淘宝及其关联公司发出的邮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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