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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市场千牛端管理细则》变更公示通知

更新时间:2017/06/29 访问次数:24191

亲爱的服务商:

为加速商家服务市场优秀应用与商家的连接融合,服务市场联合千牛工作台发布《服务市场工具应用类服务入驻千牛规则》,服务市场将对《服务市场千牛端管理细则》“招商、考核、重新入驻”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本次规则调整于2017年6月29日公示通知,将于2017年7月10日正式生效。 

目前千牛工作台应用平台的申请入口仍然开放,自规则调整生效之日起,所有不符合本规则的工具类服务千牛化的申请将被拒绝。自2017年9月1日起,不满足相应条件的服务商将不再具备将现有应用直接千牛化改造的权限。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服务市场千牛端管理细则》

调整前

调整后

第三条 招商方式

为了满足服务市场千牛端的精品化需求,现面向服务市场优质服务商进行定向招募

1、招商类目:

订单管理、商品管理、促销管理、流量推广、客服工具、客户关系管理、数据分析、企业内部管理(企业ERP、财务工具、进销存、全渠道)。

2、招商要求:

  服务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入驻服务市场千牛端:

2.1:已入驻服务市场

  2.2:已通过企业支付宝实名认证

  2.3:应用成功入驻聚石塔(cloud.tmall.com)

2.4:定向招募筛选标准

 a.评分(用户评分和应用性能评分)

 b.千牛端活跃用户数

 c.新订购增长数

 d.季度销售额

 e.付费用户的续费率

 f.订购周期覆盖商家数

 

第四条 考核机制

1、考核周期:每个月考核一次

2、考核标准:将会参照定向招募的筛选标准相关指标制定。

3、考核退出:

未达到考核标准的应用,会被服务市场千牛端清退,且影响该应用在服务市场上的搜索和列表展现。

 

第五条 重新入驻

服务商退出后如重新达到招商标准,服务市场千牛端会再次定向招募。

第三条 服务市场应用千牛化准入规则

为加速商家服务市场优秀应用与商家的连接融合,符合下列条件的,将可以通过千牛应用平台申请进行应用的千牛化改造。通过平台审核及改造后,可以在千牛端上线。

应用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最近三个月内于服务市场应用销售收入总额超过30万元,且任一单月销售收入不低于4万元;

·    最近三个月内于服务市场应用付费订购商家数总和超过3000家;且任一单月付费订购商家数不低于500家;

·    最近三个月内于服务市场应用续费率每月分别计算后,算术平均值不低于20%。

 

指标说明:

·    应用付费订购商家数的最近三个月总和以及单月订购商家数的计算均采取周期内所有订购商家去重之后的结果;

·    应用续费率的计算规则:上一周期付费工具(服务)到期且本周期依然在付费服务期内的商家数/上一周期付费工具(服务)到期的商家数

 

每月初根据前三个月数据自动测算资格,一旦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系统将自动判断并给予服务商申请千牛应用的资格。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谢您对商家服务市场的支持与关注!

 

阿里巴巴 商家服务市场

2017年06月29日

 

 

 

《服务市场千牛端管理细则》 

第一条 概述

1、【目的及依据】为维护服务市场千牛端(以下简称“千牛端”)的交易秩序,保障千牛端服务订购方及服务商的合法权益,依据《淘宝平台服务协议》、《淘宝卖家服务市场技术服务协议》、《淘宝规则》、《商家服务市场管理规范》等相关协议和规则,制定本规范。

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服务市场的所有服务商。

3、【效力级别】本细则是上述规则/协议/规范的有效补充。本细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本细则执行,未有规定的,依据上述规则/协议/规范执行。

 

第二条 定义

1、千牛:(work.taobao.com)是阿里巴巴面向卖家的多端、多角色的一站式协同工作平台,其核心是为卖家整合经营工具、资讯消息、商业合作的多方面能力,借此提升经营效率,让卖家业务可以运转得更加便捷和高效。

2、服务市场千牛端: 是千牛和服务市场平台共同打造的精品市场,以展现满足千牛和服务市场共同设定的性能及商业综合表现标准的千牛应用。

 

第三条 服务市场应用千牛化准入规则

为加速商家服务市场优秀应用与商家的连接融合,符合下列条件的,将可以通过千牛应用平台申请进行应用的千牛化改造。通过平台审核及改造后,可以在千牛端上线。

应用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最近三个月内于服务市场应用销售收入总额超过30万元,且任一单月销售收入不低于4万元;
  • 最近三个月内于服务市场应用付费订购商家数总和超过3000家;且任一单月付费订购商家数不低于500家;
  • 最近三个月内于服务市场应用续费率每月分别计算后,算术平均值不低于20%。

指标说明:

  • 应用付费订购商家数的最近三个月总和以及单月订购商家数的计算均采取周期内所有订购商家去重之后的结果;
  • 应用续费率的计算规则:上一周期付费工具(服务)到期且本周期依然在付费服务期内的商家数/上一周期付费工具(服务)到期的商家数

 

每月初根据前三个月数据自动测算资格,一旦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系统将自动判断并给予服务商申请千牛应用的资格。

第四条 违规处理

服务商及所有服务须遵守《商家服务市场管理规范》和《服务市场的安全违规处理规范》。如有违规,按照相应规范的条例进行处罚。

 

第五条 附则

本细则于2017年07月10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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