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服务商:
为了促进服务市场的良性竞争,提升客户关系管理类目服务商的整体服务能力,服务市场对客户关系管理类目规范及入驻规则进行调整更新,本次更新于2016年11月4日进行公示通知并依法生效。
请服务商在2016年11月20日前完成价格调整。未如期完成调整的服务商,服务市场将依据《商家服务市场管理规范》中服务市场违规处理的相应规定进行处罚。服务商在最低价格调整期间,不得以“商家服务市场将会提价”等字眼开展任何形式促销活动和促销宣传。调整后的子类目最低价格如下:
1、所有入驻服务需符合该子类目最低价格要求:
二级类目 |
类目应用底价要求(更新) |
客户营销 |
(1)15元/月,32元/季,64元/半年,128元/年 |
客户管理 |
(1)200/月,600元/季,1000元/半年,2000元/年 |
客户分析 |
(1)20元/月,45元/季,90元/半年,180元/年 |
2、服务商做的非官方活动的折后价,其中客户营销不得低于10元/月,客户管理不得低于150元/月,客户分析不得低于15元/月(不包括详情页上的限时折扣价,详情页上的限时折扣价格仍需遵守市场指导价),官方活动除外。
二、含短信营销功能的应用规范
为确保用户数据的安全及提升商家购买服务中的体验,本次对含短信营销功能应用新增规则如下:
a、隐私数据必须通过聚石塔短信服务等官方产品和接口与塔外系统交互;
b、为保障用户行为的安全,通过官方产品发出的短信内容包含的链接,必须为淘短链;
c、必须使用服务市场内购服务提供短信包等增值服务;
d、服务增值包(短信包)仅限关联的应用使用。
请受此规则约束的短信营销应用或包含短信营销服务应用的服务商,在2016年12月15日前按照本次更新的规则完成相应的改造。未如期完成调整的服务商,服务市场将进行隐藏服务10天,如在该10天内仍未完成改造的,将依据《商家服务市场管理规范》中服务市场违规处理的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以上规范及入驻规则详细内容请见: 客户关系管理类目规范及入驻规则
客户关系管理类目咨询旺旺群:1371250600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谢您对服务市场的支持与关注!
阿里巴巴-服务市场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