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中心 > 商家服务市场规则中心

客户关系类目管理规则

更新时间:2022/02/21 访问次数:28584

第一条 概述

1.1【目的及依据】为维护内容工具类目的交易秩序,保障服务订购方、服务商的合法权益,依据《商家服务市场管理规范》等相关协议和规则,制定本规范。
1.2【适用范围】本规范用于规范服务商入驻、退出、经营活动及其后果。 
1.3【效力级别】服务商应当遵守《淘宝平台服务协议》《阿里巴巴商家服务市场服务协议》《淘宝规则》《商家服务市场管理规范》及本规范的相关规定。本规范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本规范执行。 

第二条 类目定义 
2.1【客户关系管理】类目包括客户营销、客户营销、客户管理子类目, 具体业务描述如下:

客户营销:以会员互动为节点性的营销,包括:无线会员、会员关怀、微淘互动、会员分享、会员专享等,满足店铺会员营销的初步需求。

客户管理:应用包含感知、分层、权益、评估四大链路,体系化的为卖家提供完整的客户关系管理功能,并包含对卖家客户关系体系搭建的指导和咨询服务。

客户分析:通过客户行为分析、客户预测、客户偏好等多维度研究,得出指导性运营建议或方案的产品,为店铺运营决策提供数据和方案支持。

2.2客户:服务对象(淘宝商家、天猫商家等)。

第三条 入驻条件

3.1服务商应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入驻客户关系管理类目

二级类目名称

入驻要求

客户营销、客户管理、客户分析

1、新服务商接入必须满足企业实名认证资质,同时必须入驻聚石塔;

2、新服务商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3、所有新接入应用必须收费,免费试用最长期限为15天;

4、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和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

5、现有服务商新接服务时,除需满足上述1-4点之外,已上线应用必须至少有1款满足评分须在4.5及以上且付费用户数达到300人及以上的条件。

3.2客户关系管理类目应用上线审核规范

1)必须符合客户关系管理类目入驻条件及入驻细则,平台原则上将不予支持在客户关系管理类目下同一服务商账号新增入驻2个及以上应用。

2)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公司规模、人员构成及核心研发成员介绍;提供完善的产品MRD和PRD(如用户分析,产品规划、功能描述、主流程、研发计划、客户案例、企业人员等);产品架构及核心产品功能图;标杆客户实施成功案例和CRM行业竞争优势报告;上线运营计划,销售目标等

3)包含短信营销功能的应用,必须入驻御城河,且满足以下规定:

a、隐私数据必须通过聚石塔短信服务等官方产品和接口与塔外系统交互,

b、为保障用户行为的安全,通过官方产品发出的短信内容包含的链接,必须为淘短链,

c、必须使用服务市场内购服务提供短信包等增值服务,并需遵循技术服务协议(内购服务商)

d、服务增值包(短信包)仅限关联的应用使用。

第四条 考核机制

【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包括内容工具类目中的所有服务商及其经审核通过的服务(含隐藏、冻结状态应用)。

【考核周期】每季度为一个考核周期,每季度的最后一天为考核日,考核日后次月5日统计上一季度的考核指标,连续2个考核周期未达到指标将清退服务,可在清退完成之日起365天后重新申请入驻(新上线应用前2个考核日可不参加)

【考核指标】单个考核期内服务商及其所有服务应符合如下指标要求(任意一条未完成即为未达标):

1、经营指标:季度订购商家数不低于100家

2、服务评价指标:考核日当天服务评分不低于4.0
3、服务投诉指标:季度投诉判责为服务商责任不高于5次

第五条 违规处理

服务商或其发布的服务违规遵循本细则和《商家服务市场管理规范》。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基于违规举证或认定的事实依规执行,但服务市场有权依据实际违规严重情况从重或减轻处理。

第六条 服务清退 
当服务商违反《商家服务市场管理规范》以及各个子类目市场业务规范,被各行业市场处以服务商清退的处罚,则服务市场会根据被动 清退原则进行清退处理。

 

 

FAQ

关于此文档暂时还没有FAQ
返回
顶部